失落的经文:未收入新约的书卷(翻译中)

拿撒勒人福音

教会早期的犹太基督徒普遍被认为更偏好马太福音,因为该福音强调遵守律法之重要(5:17–20),且比其他福音更突出耶稣的犹太背景。根据多种古代资料,一支被称为“拿撒勒人”的犹太基督徒群体曾使用一部由马太福音改写而来的版本,采用的是耶稣及巴勒斯坦犹太人所使用的亚兰文。这部作品大约成书于第一世纪末或第二世纪初。

后来,由于会亚兰文的基督徒越来越少,而该福音对犹太律法的强调又引发疑虑,这部“拿撒勒人福音”逐渐被主流基督徒视为异端并遭到遗弃,最终失传。如今我们仅能从教父如耶柔米的引述,以及少数马太福音希腊抄本的边注中了解其部分内容。

这些引文清楚显示了此福音的犹太基督教关切,也表明其内容涵盖了耶稣的受洗、公开传道、受难与复活。但它似乎并未收录马太福音前两章中关于耶稣神奇出生的叙述。许多犹太基督徒认为,耶稣并非童贞女生子,而是一个普通人,因其比他人更为义行卓著而被神拣选为弥赛亚。

今天的学者仍在争论教父是否正确地将这部“拿撒勒人福音”视为马太福音的亚兰文版本;它也可能是基于当时流传广泛的口述传统而独立创作的一部亚兰文作品,这些传统同时为该作者和马太福音作者所使用。

以下为现存文献中所引“拿撒勒人福音”的片段:

1
有一部被称作“希伯来人福音”的作品中记载(倘若有人愿意接纳它,不是当作权威,而是为我们所探讨的问题提供些许光亮):有另一位财主问[耶稣]说:“夫子,我该行什么善事才能得生命?”耶稣对他说:“人哪,你当遵守律法和先知。”那人回答说:“这些我都已经遵守了。”耶稣说:“去吧,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然后来跟从我。”

那财主却搔搔头,显得不悦。主对他说:“你怎能说‘我遵守了律法和先知’呢?因为律法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然而你看,你许多弟兄——亚伯拉罕的子孙——披着粪衣,饥饿濒死,而你家中却满是好物,一样也不分给他们。”于是主转向坐在身旁的西门,对他说:“约拿的儿子西门啊,骆驼穿过针眼比财主进天国还容易。”
(奥利振,《马太福音注》15章14节)

2
[参马太福音25:14–30]
我们如今从希伯来字母书写的福音中得知,这段比喻的威胁不是针对那位将钱藏起来的仆人,而是针对那位挥霍无度的仆人。因为那主人共有三个仆人,一位与妓女和吹笛者挥霍财富,一位投资使钱增值,一位则将钱藏起。那第一位受到主人大大欢迎,第二位受到责备,唯独第三位被下在监里。
(优西比乌,《显现论》4卷22节)

3
主讲述为何人要被分开,这段话记于一部为犹太人所用、用希伯来文写的福音中。他说:“我要从天父所赐给我的人中,拣选良善的。”
(优西比乌,《显现论》4卷12节)

4
在称为“希伯来人福音”的书中,“赐我们日用的饮食”这句,我发现使用了“mahar”一词,意思是“明天的粮”。
(耶柔米,《马太福音注》6章11节)

5
在拿撒勒人与以便尼人所使用的福音中——我最近将它从希伯来文译成希腊文,大多数人认为它是真正的马太福音版本——那位枯干一只手的人被描述为一位石匠,他用这样的言辞求耶稣医治:“我本是一位靠双手维生的石匠;恳求你,耶稣,使我复原,好使我不致羞愧地乞讨。”
(耶柔米,《马太福音注》12章13节)

6
在拿撒勒人所用的福音中,我们发现使用的是“约耶大的儿子”而非“巴拉加的儿子”。
(耶柔米,《马太福音注》23章35节)

7
那个人(即巴拉巴)的名字,在“按希伯来人所写的福音”中被解释为“他们主人之子”。
(耶柔米,《马太福音注》27章16节)

8
在我们常提及的那本福音中,我们读到:“圣殿的大横梁断裂并破碎。”
(耶柔米,《马太福音注》27章51节)

9
在“按希伯来人所写的福音”中,此书实际上是用迦勒底语或叙利亚语书写,但用的是希伯来字母,拿撒勒人至今仍在使用,这被称为“使徒的福音”,或多数人认为的“马太福音”,在该撒利亚的图书馆中亦可见之,有这样一段记载:“看哪,主的母亲和他的弟兄对他说:‘施洗约翰正在为赦罪施洗,我们也去接受他的洗礼吧。’但他回答说:‘我犯了什么罪,要去受他的洗礼呢?除非我刚才说的话乃是出于无知。’”
(耶柔米,《驳佩拉纠派》3卷2节)

10
同书中还有记载:“耶稣说:‘若你弟兄口出恶言得罪你,但后来向你认错,你应一日七次接纳他。’门徒西门说:‘一日七次吗?’主回答:‘我实在告诉你,乃至七十个七次都要接纳!因为即使是先知们,在他们受圣灵膏抹之后,仍有出言犯罪的时候。’”
(耶柔米,《驳佩拉纠派》3卷2节)

新约抄本中所记之变异读本(节录):

11 新约抄本中记载的变异读本

  • 马太4:5,犹太人福音中无“进了圣城”,而作“在耶路撒冷”。
  • 马太5:22,有些抄本及犹太人福音中无“无故”一词。
  • 马太7:5,犹太人福音中作:“即便你安歇在我怀中,却不遵行我天父的旨意,我也要从怀中弃绝你。”
  • 马太10:16,犹太人福音作:“比蛇更甚。”
  • 马太11:12,犹太人福音中作:“抢夺。”
  • 马太11:25,犹太人福音中作:“我感谢你。”
  • 马太12:40,犹太人福音中无“三日三夜”之语。
  • 马太15:5,犹太人福音中作:“你本可从我们得益之物,现已献为祭品。”
  • 马太16:2–3,被星号标示的经文在其他抄本及犹太人福音中未见。
  • 马太16:17,犹太人福音中作:“约翰之子。”
  • 马太18:22,在“七十个七次”之后,犹太人福音加上:“因为即使先知们,在他们受圣灵膏抹之后,仍有出言犯罪的时候。”
  • 马太26:74,犹太人福音作:“他否认了,又起誓并咒诅。”
  • 马太27:65,犹太人福音作:“他派士兵昼夜守在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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