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宽恕的基础
在看到人们的罪孽时……总是决定使用谦卑的爱。如果你下定决心这样做,一劳永逸,你就能征服整个世界。充满爱的谦卑是非常强大的,是所有事物中最强大的,世界上再没有什么与之相比。
——费奥多尔·陀思妥耶夫斯基 [1]
基督教对于宽恕的理解是丰富且多维度的,它确实从根本上改变了世界。然而,要实践它,我们必须从其基本要素开始审视。没有比耶稣给他的门徒关于如何回应不当行为的两对指令更好的起点了。
耶稣的两个宽恕指令
耶稣关于宽恕给出了两个看似矛盾的指令。综合起来,这些指令对于理解宽恕的实际运作至关重要。在《马可福音》11:25 节,他说:”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是 against 有人的东西,就要饶恕他,好叫你们在天上的父也饶恕你们的过犯。”
传统上是站着祷告(列王记上 8:14,22;尼希米记 9:4;诗篇 134:1;路加福音 18:11,13)。如果你正在祷告时,意识到或记起自己对某人心存怨恨,你必须立即原谅他们。学者们指出,”原谅他们”(aphiete)是处于最强调的现在时命令语气。[2]
耶稣补充说:”这样,你们在天上的父也可以赦免你们的罪”(马可福音 11:25)。我们应该记住,这并不意味着上帝的宽恕是由我们的宽恕所赚得的。相反,它意味着不宽恕显示你未能理解并接受上帝无条件的恩典。或许你以为你在上帝面前的悔改和赔偿赢得了祂的恩宠。你可能已经将你的悔恨和羞愧变成了一种(你认为)让上帝欠你人情的”好行为”。表明你做了这样的事情,而不是真正接受上帝无条件的宽恕和怜悯的明显迹象,就是无法宽恕他人。承认自己迷失 并且 知道在基督里蒙悦纳所带来的喜乐,这种谦卑是完全不存在的。
没有那种承认自己同样应该受到谴责的谦卑,没有认识到自己在基督之爱中地位的喜悦,就不可能放弃对报复的渴望。”因此,被赦免却不宽恕,得到怜悯却不仁慈,实际上是未能经历上帝恩慈的接纳,并且使祷告成为第 22-24 节所理解的嘲弄。”[3] 耶稣的要点是:如果你意识到自己没有原谅某人,就立即去做。
仅凭这段文字,会支持我们所称的”廉价恩典”赦免模式,这种模式完全强调受害者压制自己的愤怒,而对加害者没有任何改变的要求。
但是,这种在祷告时立即宽恕的呼吁似乎与耶稣在路加福音中的另一个陈述相矛盾:
“如果你的兄弟或姐妹得罪了你,就要责备他们;如果他们悔改,就要饶恕他们。即便他们一天之内得罪你七次,并且七次来到你面前说’我悔改了’,你也必须饶恕他们。”(路加福音17:3-4)
这里阐明了两个责任。首先,如果有人得罪了你—— 就要责备他们。这并不是说我们必须纠正所有看到的任何罪。迦拉太书 6:1 和帖撒罗尼迦前书 5:14 对此有一些指导(稍后会详细讨论),但这节经文并非指的是普遍的罪。耶稣说,如果有人得罪你 ,你要”责备”,这个词的意思是要直接对质。但如果他们悔改,你的第二个责任就是饶恕。
从这段经文中,我们首先学到,对质和饶恕这两个责任同等重要。考虑到人性的现实,没有圣灵的帮助,很少有人能保持这种平衡。人们倾向于要么更愿意对质和挑战,而不愿意饶恕;要么更愿意饶恕和遗忘,而不愿意挑战。我们还学到,耶稣说的悔改可能在”一天之内发生七次”。我们不应该认为这是一个可能的场景。但他的意思是,我们不应该要求对方的悔改是一个漫长、自责的过程。我们不应该缓慢或勉强地饶恕。
最后我们得知,赦免的目标主要不是内心治愈,也不是对犯错者的报复。当然,赦免可以带来内心的治愈,并且可以成为追求正义的一部分。但赦免的最终目的是恢复社区。”〔赦免的〕目的不是羞辱、击败或驱逐罪人,而是纠正和恢复他们。对社区中的罪视而不见往往更容易。对同胞的劝诫要求教会以代价高昂的和解工作发挥整体功能。”[4]
单独阅读路加福音 17 章而不结合马可福音 11:25,许多人会认为除非犯错者完全悔改并赔偿,否则不需要原谅。然而,马可福音 11:25 明确指出:”若你们有对谁的意见”(《和合本》)。它并没有说”除非他们没有悔改”。另一方面,马可福音 11:25 似乎给人的印象是,原谅是完全发生在内心的事,可以瞬间完成。
《安格里坎信仰条款》的第二十条包括这样的内容:”教会不得……解释圣经的某一段经文,使其与另一段经文相矛盾。”[5] 根据这个历史悠久的圣经解释原则,我们应该如何阅读这两段经文,以避免将其中一段作为绝对标准,并相对化和削弱另一段的力量?
答案是,原谅可以有两种重叠的含义。”新约中所说的原谅有时以犯错者的悔改为前提,有时则不然。”[6] 路加福音 17:3-4 是第一种情况的例子,而马可福音 11:25 是后一种情况。当司提反临死前祷告说:”不要向他们算这罪”(使徒行传 7:60)时,很明显那些作恶者并未悔改,因为他们正在用石头打他并杀害他。然而,司提反还是原谅了他们。
内心的与外在的原谅
这两个指令怎么能同时成立?答案是”饶恕”一词在这里被使用了略有不同的两种方式。在《马可福音》第 11 章中,”饶恕他们”意味着内心愿意不去报复。在《路加福音》第 17 章中,”饶恕他们”意味着”与他们和好”。因此,存在一种仅停留在内心的饶恕,以及另一种可能导向关系修复的饶恕(参见《马太福音》5:24——”与你的弟兄和好”,《和合本》;《马太福音》18: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和合本》)。无论哪种情况下,受害者都必须在内心饶恕,而和解则取决于加害者是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悔改。有人将这两种形式称为”态度上的饶恕”和”和解性的饶恕”。[7]
这些并不是宽恕的两种类型,而是宽恕的两个方面或阶段。可以说,第一种必须发生,而第二种可能发生但并非总是可能。态度性宽恕可以在没有和解的情况下发生,但和解不可能在没有态度性宽恕的情况下发生。如果路加福音17章中的受害者没有内心宽恕,为什么会愿意和解?对于受害者来说,要愿意和解,他们必须已经在内心做了某种宽恕。加害者不愿悔改并不是继续怀恨的借口,圣经说这种态度必然会毒害灵魂(希伯来书12:15)。
我们从这两个指令中学到两个重要的课程。
首先,基督教的宽恕绝不仅仅是个人化的——仅仅关注内心的治愈。它至少是如此,但还远不止于此。上帝关心的是社区的外在和社会性治愈。内在态度上的宽恕即使对方没有悔改,也希望并寻求和解。因此,宽恕不仅仅是关于受害者的内心平静,尽管那也很重要。世俗的治疗性宽恕模式忽略了这种关怀。
其次,基督教的宽恕绝不会削弱正义的追求,反而会促进正义。为什么?内在的宽恕会改变内心的态度,从对 wrongdoer 痛苦的渴望转变为对其好处的渴望。这是内在宽恕的本质,意味着从敌意转向爱。爱是真诚地希望他人好,将自己的幸福”投入”到他人的幸福中,以至于他们的繁荣能给自己带来喜悦。爱,因此是给予宽恕的本质。世俗的有条件宽恕模式忽略了爱。
但这也是追求正义的本质! 为什么基督徒应该追求正义?因为不公正使我们所爱的上帝感到悲伤,玷污了我们所爱的创造,伤害了我们所爱的人,甚至伤害了那个我们应该爱而非憎恨的 wrongdoer。 什么是追求正义?这是怀着爱心说诚实话,不为人遮掩行为的后果。
这表明……道德愤慨,甚至道德 outrage,有时可能是爱的证明——对受害者的爱,对上帝教会的爱,对真理的爱,对上帝及其荣耀的爱。在这种情况下,不感到愤怒[并不寻求正义]可能并非温和与爱的表现, 而是爱的失败 。[8]
这需要洞察力和内心的反思。对正义的热情和道德愤怒很容易成为我们自我的功能,是想要正确、占据高尚道德制高点并感到自己有道德优越感,或是对不喜欢的人产生报复的欲望。出于对上帝、他的创造、人类,甚至是冒犯者的爱而产生的道德愤怒是罕见的——但又是必要的。
由于实施正义本质上是爱你的邻舍,希望他们能够摆脱心中邪恶的影响,因此追求正义和宽恕是可能的,既可以放弃报复,又可以为了所有人的利益而追求正义,而不是为了自己的情感满足。
因此,分辨宽恕的这两个方面在牧养上至关重要,使我们能够应对许多阻碍宽恕努力的常见情况。
如果冒犯者已经触犯法律,比如在工作场所、关系中或针对儿童的虐待和侵犯?我们可以在心里原谅一个人,同时仍然坚持该人要为犯罪行为承担惩罚。
如果施害者拒绝与你见面、听你说话,或继续试图攻击你,你并不会被他们的行为束缚。你仍然可以原谅,不让他们的邪恶主导你的生活、记忆和行为。
如果伤害你的人已经去世,就像处理父母或家庭成员的虐待时经常发生的情况一样,你仍然不是无助的。虽然和解是最理想和最具治愈性的结果,但如果无法和解,仍然有办法防止你的内心受到严重伤害,使你无法成长或享受生活。
史蒂文·麦克唐纳是一名纽约警察局警官,1986 年在中央公园执勤时,被一名 15 岁的男孩近距离连开三枪。令人惊讶的是,他活了下来,但从颈部以下瘫痪。”在我中枪约六个月后,”他后来写道,妻子”生下了一个儿子。我们给他取名康纳。对我来说,康纳的出生就像上帝发来的信息,告诉我应该活下去,并以不同的方式生活……我祈祷自己能被改变,让原来的我被全新的事物取代。”[9]
对他祈祷的第一个回应是想要原谅曾经在监狱中的年轻人沙沃德,也就是射击他的人。斯蒂芬开始给他写信。”起初他没有回复我的信,”但令他惊讶的是,沙沃德最终回信,甚至从监狱里打电话道歉。斯蒂芬以为已经实现了和解,但”最终这种交流渐渐消失了”。沙沃德沉默了。1995年出狱后,三天后在摩托车事故中丧生。许多人认为斯蒂芬试图与袭击者和解是徒劳的。但尽管斯蒂芬无法真正改变或建立新的关系,他的努力还是帮助他更加摆脱了痛苦。他开始看到一个更大的画面,帮助他理解沙沃德:
我就是那个让房东可以为破旧的公寓收取租金的系统;我是那个修缮贫民区并驱逐居民的城市机构,不管他们是守法的好公民还是毒贩和罪犯;我是那个在家庭纠纷现场出警却什么都不做的爱尔兰警察,因为没有法律被违反。对沙沃德·琼斯来说,我就是敌人……我能理解他的心情。社会——他的家庭、负责照顾他的社会机构、让他父母无法在一起的人——早在他在中央公园遇见我之前就已经辜负了他。[10]
史蒂文·麦克唐纳德在内心已经原谅,尽管他无法让罪人改变。然而,即便是他这几乎失败的和解努力,也帮助重塑了他的内心,并向世界作了见证。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流行的世俗原谅模式中半真半假的力量。无论是治疗性模式还是功过相抵的交易性模式,都是部分正确但整体错误的。第一种模式将所有压力都放在内心态度上,第二种模式则完全强调犯错者的悔过。但耶稣的教导不仅要求这两者,而且它们是相互依存的,正如史蒂文·麦克唐纳德的案例所示。这些源自世俗的模式,在教会内部,包括福音派教会中,仍然十分普遍。大卫·波利森写道:
认识到我们原谅他人有两个相互关联的部分,有助于我们应对基督教圈中常听到的截然相反的观点。教会中有人说:”如果你发自内心地原谅,就不需要直接见对方。”还有人说:”除非对方请求原谅,否则你不需要原谅。”每种观点都聚焦于半个真理并得出错误的结论。当你将耶稣在原谅方面做过和教导过的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能得到一个连贯的真理。[11]
耶稣关于爱敌人的两个指令
马太福音第 5 章的结尾常被称为”登山宝训”的”高潮”。毫无疑问,这是最激进的部分。在第 20 节,他谈到一种远远超越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一种生活方式。起初这是一个令人费解的陈述。法利赛人在遵守律法的细节上近乎苛刻——事实上,他们还在上帝所启示的摩西律法之外添加了许多规定和规则。耶稣在其他地方批评他们的律法主义。那么,他怎么能谈论超越他们的义呢?第 5 章的结尾解释了这种新的生活方式是什么样子。它确实超越了旧约,更不用说异教古代的哲学和伦理了。耶稣阐述了一种包括敌人和”邪恶之人”在内的爱的生活,而不仅仅是朋友和”好人”。
耶稣说:
“你们听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说法。但我告诉你们,不要抵抗邪恶的人。若有人打你的右脸,就把另一边的脸也转过去。如果有人要告你,要拿你的内衣,就连外衣也让给他。若有人强迫你走一里路,就与他一起走两里路。有求于你的,就给他;想借东西的,不要推辞。”(马太福音5:38-42)
正如几乎所有学者和评论家指出的那样,耶稣并不是废除原本在《出埃及记》21:24、《利未记》24:19-20 和《申命记》19:21 中给出的”以眼还眼”(lex talionis)。”[这个规则]是为了给国家的司法系统提供一个现成的惩罚公式,尤其是因为它将果断地终止血仇。”[12] 换句话说,lex talionis 是法官决定法律案件和赔偿限度的经验法则;它并非旨在为个人关系中的复仇提供依据,正如《利未记》19:17-18 明确禁止的那样。显然,到了耶稣的时代,这个经验法则已经变成了人们应对任何不法行为的方式。
然而,耶稣提出了一个令人惊讶的原则——”不要抵抗(anthistemi)恶人”(马太福音 5:39)。耶稣是在说我们必须让任何恶人对我们为所欲为吗?即使在我们查看接下来几节中的例子之前,我们也知道不能这样理解这句话。耶稣并没有说不要反对邪恶——新约圣经其他部分也没有这么说。上帝将目光转向作恶的人(彼得前书 3:12)。我们要抵制魔鬼(雅各书 4:7;约翰一书 2:13-14)。我们应该驱逐恶人,而不是容忍他们(哥林多前书 5:13;启示录 2:2)。我们被告知要与邪恶争战(以弗所书 6:12)。这一切意味着耶稣并不是说我们应该简单地放任邪恶为所欲为。
那么耶稣究竟在说什么呢?正如约翰·斯托特指出的:
理解他教导的第一个线索是要认识到”tōponērō”(”邪恶”)这些词在这里是阳性而非中性。……耶稣并不否认存在邪恶……他不允许的是我们进行报复。[13]
耶稣并不是叫我们任由邪恶横行。而是要我们用善良战胜邪恶(罗马书12:18及以下),但不是简单地消灭作恶者。耶稣给出的四个例证支持这一观点。
第一个例子是打右脸。由于大多数人惯用右手,这指的是用手背打,这是古近东侮辱人的方式。这里讨论的是一种不是为了身体伤害,而是为了羞辱的行为。基督徒不应该这样回应。
其次,在借债时,可以用一件衣服(”你的内衣”)作为抵押。耶稣在这里说,如果你被起诉,与其怀恨在心并尽一切可能抵制债权人,不如尽力与他或她和解,甚至主动再提供另一件衣服。[14]
第三和第四个情况更加清晰。”如果有人强迫你走一英里,就与他一起走两英里。给求你的人,不要拒绝想借钱的人”(马太福音 5:41-42)。”强迫”一词更好地翻译为”征用”(希腊文,angareuo)——一个较老的词是强制征用 。按照法律,罗马军团可以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征用平民携带军用装备,距离最多一罗马里。虽然令人恼火,但这是完全合法的,耶稣劝告他的门徒不要对面前的士兵怀有怨恨和刻薄的帮助态度。最后一个例子是某人需要贷款,摩西律法已经命令以色列人以慷慨的精神向有需要的人贷款和给予(出埃及记 22:25;利未记 25:37;申命记 23:19)(参见申命记 15:7-11;诗篇 37:26,112:5)。
耶稣的教导,并非意味着我们应该放任邪恶为所欲为。在马太福音 18:15-18 中,耶稣命令我们要面对那些得罪我们的人。保罗在加拉太书 2:11ff.中公开反对并抵制彼得,因为他犯了严重的错误。圣经中充满了要求纠正和责备的劝诫(例如,加拉太书 6:1)。新约解释,政府是由上帝任命来惩罚邪恶的(罗马书 13:1-8;彼得前书 2:14)。
但在抵制邪恶的同时,基督徒不应以伤害错误行为者或他们的名誉来报复。在耶稣的每个案例研究中,他都呼吁信徒不要以愤怒、受伤的自尊和复仇的心理来回应错误行为。[15]
正如一位基督教作家对这些经文的反思:”这是一种极其精神的教导……我必须正确对待自己和当遭受任何伤害时立即升起的自我防卫精神。我还必须处理报复的欲望和那种对于天性自我如此典型的报复精神。”[16]
革命
耶稣的最后一段话更加具有革命性:
你们听过有人说:”你要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但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些逼迫你们的人祷告,这样你们就可以成为天上你们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若你们只爱那些爱你们的人,你们还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做吗?若你们只问候你们的弟兄,比别人做得有什么特别的吗?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做吗?所以,你们要像你们天上的父那样完全。(马太福音5章43-48节,新译本)
如前所述,利未记19章17-18节在古代世界中是独特的。然而,在许多方面,它并未完全要求听众去爱他们的敌人。首先,它没有特别使用”敌人”这个术语。另外,利未记19章17节明确指出,不报复的指示仅适用于”同胞以色列人”,这被理解为复仇规则只适用于信仰共同体内部。
耶稣首先展示这就是利未记 19 章 17-18 节被解读的方式。”你们听过有人说”要”爱你的邻舍”(引用利未记 19:18),”恨你的仇敌”。人们当然将” 邻舍 “一词理解为仅指自己的同胞——自己的民族和宗教。外来者不包括在内——他们不被视为邻舍。在这种思维方式中,爱邻舍的指令只适用于同一种族和宗教的人。
但现在耶稣说,这并不是理解”爱你的邻居”这一命令的方式。在其他地方,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路加福音10:25-37)中,他教导说,邻居可以是任何人。这个比喻中的”好邻居”为一个宗教和国籍不同的人提供了代价高昂且充满风险的帮助。然而,在这篇山上宝训中,耶稣将这一点明确地说明了。
他明确指出,基督徒应该向所有人展示爱,而不是仇恨,即使是其他宗教和种族的人。他明确告诉门徒不要只问候”弟兄们”,即他们自己的人。由于传统的问候往往是拥抱和使用 shalom 这个意味着充分繁荣和和平的词,耶稣是在说我们不能将对他人福祉的承诺局限于我们自己的部落和人民,甚至不能局限于基督徒信徒群体。我们要向”他者”——那些在宗教、种族、道德和政治上与我们不同的人张开双臂和心扉。我们要愿意他们的 shalom。因此,耶稣”引入了一个不加歧视的爱的概念”。[17]
“爱那些不爱你的人,不是作为一种务实的智慧提出的,而是作为上帝自身的品格的反映(第 45 节),他通过雨水和阳光,给予所有人丰饶的大地,不论其动机或品格。”[18] 在最后的几节经文中,耶稣说,这一原则将使他的门徒与众不同。普通的人类生活是自利的和交易性的;你”只爱那些爱你的人”。我们对我们钦佩的人给予肯定,并希望得到他们的肯定。我们的爱情关系往往是以经济关系为模型。我们在知道会有收益的地方投资。我们给予爱,如果知道这意味着我们会得到能够提升我们的爱。我们不会去爱那些不会回报爱或不给予我们珍视的肯定的人。
在第 45-47 节的修辞性问题背后,有两个假设。其中一个是基督徒应该过充满爱的生活,这种生活在社会中要”与众不同、特别、非凡”,并且与周围环境截然不同。[19] 另一个假设是,他们能够这样做,因为”我们爱,因为上帝先爱了我们”(约翰一书 4:19)。这就是第 17 节所说的更高的义。这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不再基于荣誉、骄傲和力量,而是以尊重、恩典、谦卑和宽恕为基础。
“爱你的敌人”这个简单的短语如同炸弹一般,改变了人类生活的进程。它已经被无数方式激烈地辩论。这是否意味着我们不能拥有警察部队?不是。这是否意味着和平主义?这肯定意味着只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发生战争。但主要的问题是,这种理念如何在个人关系中得以实践。最常见的基督教方法——以及其转化的可能性——可以通过这个经典的叙述来说明。
汤姆·斯金纳是一位非洲裔美国传道者,出生并在纽约街头长大。[20] 他皈依基督后,在他的回忆录《 黑色与自由 》中写道:”哥林多后书 5:17 说得对。如果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如果不是耶稣基督触及我的生命,我可能已经死了,或在监狱里,或进化成更高级的流氓。……耶稣基督活在我里面。因为他,我的生命有了新的意义和目标。上帝圣灵在我生命中所做的巨大转变很快就变得明显了。他从我的生命中清除了偏见、仇恨和暴力。”[21] 他讲述了在他皈依后几周发生的一件事:
几周后的一场足球比赛中,我新发现的基督教爱又经历了一次考验。我在球队中担任左前卫。我的任务是在端跑或外侧突破时,为带球的半后卫跑干扰。所以当四分卫发出端跑战术时,我冲出去阻挡防守端锋,把他挡出了比赛。半后卫顺利突破并得分。
我们正准备从地上起来,回到集合处。……那个我恰好阻挡的孩子站了起来,非常愤怒。他跳到我面前,用力打在我的胃部。当我因为这一击弯下腰时,他又砍向我的背部。我倒在地上,他还踢了我,大喊:”你这脏黑鬼!我要教训你!”
在正常情况下,老汤姆·斯金纳本会跳起来狠狠地揍这个白人男孩。但是,我反而从地上站了起来……并对他说:”你知道,因为耶稣基督,我还是爱你。”
那个孩子把头盔扔到地上,跑出球场,无法继续比赛。比赛结束后,他在更衣室里遇到我并说:”汤姆,你告诉我你爱我,比你打我一拳更有力地消除了我的偏见。”[22]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斯金纳深深地内化了耶稣关于爱敌人的教导,他仍然成为了一名社会评论家,并且是教会内外种族正义的坚定支持者。在斯金纳的心中,爱的宽恕与追求正义之间并不存在矛盾。他是正确的。